澳门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法有望明年底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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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4:37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法律制度改革”已完成咨询阶段,法律草案可望明年初交予立法会审议。 法案的轴心思想是朝着以社区为本的方向,发展不同形式的判刑措施或复康计划,在处理手段上也趋向于与国际接轨,澳门法务局长张永春指出,法案中为触犯轻微罪行的青少年罪犯提供更多非关押或非住院式的刑罚安排,有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投社会的构思普遍
法务行政部门经过充分酝酿反映主流意见的社会共识之上,将所采纳的意见引入法律草案的新文本中,并编制成《咨询总结报吿》,张永春昨联同社会重返厅厅长叶少媚、少年感化院院长胡洁如举行咨询总结发布会。 综合咨询意见,法案中在司法程序前引入警方警诫及有别于“惩罚性司法”的“复和司法”的新概念,相信可符合中国文化强调集体价值、重建和谐的思想。至于部分值得参考的意见,将予以保留,并会转介予相关部门,以便在制订政策和实施措施时作考量。 张永春表示,法律改革方向已定,咨询结果将以法律语言写成法律草案,激活嗣后的立法程序,在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后交立法会讨论通过,由于法律草案是凝集了主流民意,故此可客观地减省了在立法机关讨论时因存在尖锐对立的意见而造成的拖沓,有利于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法律可望在明年底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