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嫌诈骗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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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6: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电“兰州证券黑市”案之一、涉嫌诈骗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的沈涛等7人集资诈骗案,14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2001年发生在甘肃省兰州市涉及14起诈骗案的特大系列集资诈骗案被揭开黑幕后,震惊全国且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截至目前,已有王成案、徐继兰、徐继峰案等案件中的多名涉案人受到了审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沈涛等集资诈骗采用的是第一步先成立公司,第二步设套骗人,第三步虚假报单等手段进行虚假“炒股”。1998年5月,沈涛、腾巍、张东红、李建国等人商议后,由沈涛、李建国、腾巍以技术和7万元现金出资,由张东红提供场地、电脑及办公设备,成立立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立祥公司),沈涛为公司法人代表,李建国、腾巍、张东红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辛明(已判刑)为公司总经理。 检察机关指控,立祥公司自1998年7月17日起,由孙敏在该公司具体负责计算机机房工作并负责培训了张德辉、王凯等操作员进行股票模拟操作。该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并以高比例融资、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为诱饵,在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保证金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前期向四川恒盛证券咨询有限公司,后期向由沈涛操纵的深圳置银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以类似上述手法,沈涛伙同他人,先后在甘肃省的兰州、敦煌及新疆、贵州等地成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诱骗股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庭审过程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沈涛等7名被告均表示起诉书内容不属实,都有不同程度的翻供。7名被告中,除沈涛外,其余6名被告均表示自己只知道立祥公司经营的是证券客户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