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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启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5:16 山西日报

  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按照中央要求,决定选择在全省有代表性的长治市和古交、左云、右玉、静乐、阳泉郊区、祁县、中阳、高平、翼城、临猗10个县区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为下一步全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编办负责人。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关键在乡镇机构改革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关键在乡镇机构改革。从我省实际看,现行乡镇管理体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还很不适应。一是乡镇机构人员偏多。全省1198个乡镇,现有乡镇党政、事业编制62797个,加上临时聘用人员1399人,平均每个乡镇有53个人吃财政饭。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和乡镇工作重心的转移,很多乡镇不应该也没必要再用这么多人;二是乡镇机构设置层次多,部门职责交叉重复,行政效率低下;三是债务负担沉重。全省乡镇债务累计已达22.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186万元。不把乡镇管理体制理顺,不把过多的机构人员减下去,就无法建立起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就很难得到巩固。

  乡镇机构改革要严守两条“底线”

  对于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央明确提出,衡量改革成效的关键看四条:是否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否增强了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同时,要求在改革中严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确保社会稳定”两条“底线”。按照中央的要求,我省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试点市县改革的具体任务

  省委、省政府决定用1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6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然后再推开全省的改革。试点市县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改革目标,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省积累经验。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第一,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重新界定乡镇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催粮催款、收费罚款等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发展环境、提供有效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二,整合机构,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可综合设置办事机构,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不设机构,只设若干工作岗位。要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可以保留公益性事业机构,也可改制为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由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等方式向其购买服务,逐步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

  第三,切实搞好乡镇超编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这是改革的难点和关键。要在不增加财政开支、不将分流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分流人员安置的方式和途径,切实解决人员分流不到位的问题。

  第四,妥善解决撤并乡镇遗留问题并继续撤乡并镇。

  第五,切实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要建立乡镇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坚决堵住不按编制乱进人的口子。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部门干预、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不会让改革走在前面的市县“吃亏”

  省委、省政府要求,试点市县党委、政府要充分估计这次改革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和对策。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要把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把关作用,负责制定改革方案,抓好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干部配备、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纪检监察、

审计部门负责改革纪律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继续撤并乡镇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乡镇职能转变等情况,建立适合乡镇工作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省市两级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试点市县的改革实施意见,经上级编制部门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政府审批,并报省编制部门备案。省直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干预市县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不要求上下级机构完全对应。

  为调动试点市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里制定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很多方面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给实际操作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不会让改革走在前面的市县“吃亏”,鼓励试点市县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工作。

  本报记者田建平(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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