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拿起铁锹向小偷抡去 打死小偷4村民领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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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8:27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王欢)见小偷在偷铁架,4村民拿起铁锹向小偷抡去,致使小偷死亡。 昨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4村民有期徒刑4年,而获轻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今年3月15日22时许,沈阳市浑南新区黄泥坎村村民肖文胜,在村西头巡视自家鱼塘
法院认为4村民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肖文胜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自首。并且被害人的盗窃行为对引发本案存在重大过错,四村民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鉴于以上情节,对4村民减轻处罚。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