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盗他人账号密码 无聊之徒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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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9:36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12月15日电 利用网络窃取他人的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消费,造成他人的电信资费损失26万多元。被告人虞天健日前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虞天健在网上看见一篇关于黑客技术的文章,文章介绍了ADSL设备存在的设置漏洞及获得初始密码的具体做法。之后,虞天健通过自己的宽带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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