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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您的养老金这样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仍为28%左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给人们带来怎样的变化?本报今日为您细细解读。

  “在这里,我要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
费负担都不会增加,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昨天上午10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变动情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据介绍,参保人员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后可划分为“老”、“中”、“新”三类人员。

  “新人”,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中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老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刘戈 姚长寿)

  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将统一为20%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此前这项缴费均由各地根据本地自身情况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上述政策做出统一规定,主要是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保险制度;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新华社)

  有人缴不起费

  政策倾斜帮你忙

  对于“国家在统一了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以后,有些人如果缴不起费用应该怎么办”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指出,首先,按照国务院《决定》,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比企业职工低8个百分点;其次,国家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再次,国家规定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入较低人员参保缴费的困难。(刘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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