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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少部门支持配合,一个严重扰民的违法屠宰场历时四年多次上访才被关闭  降低执法成本须从源头抓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15 中国环境报

  杨先金

  “我们终于可以打开窗子生活,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了。”这是四川省平昌县第一定点屠宰场查封现场周围居民的内心感言。

  扰民屠宰场历时四年才被关闭

  平昌县第一定点屠宰场1997年建于县城三叉路口傍河处,占地400余平方米,年屠宰生猪两万余头。周围居民近80户,距离不过10米。长期以来,这个屠宰场屠宰生猪产生的粪便、血水等只经过简单处理,便排放于河中;周围环境卫生极差,恶臭难闻,苍蝇成群;锅炉无除尘设施,烟尘四处飘散,附近居民窗户不敢打开;生猪屠宰嘶叫声、肉品外运嘈杂人声、机动车辆噪声严重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从2002年以来,附近居民就环境污染问题一直上书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环保部门多次现场调查并送达限期治理等环保法律文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议对这家屠宰场进行整改和搬迁,然而一直到今年11月30日,该屠宰场才正式停产。困扰周围居民长达4年之久、导致数次上访的污染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建时没有经过环保把关,关时缺少支持配合

  搬迁一个污染如此严重的屠宰场咋这么难?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屠宰场从立项、选址到竣工验收没有环保部门把关。按照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条例》规定,城镇屠宰场必须距离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500米、距离居民生活区以及公共场所等活动区100米以外;有病猪、死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排污设施和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屠宰废水、恶臭气、噪声排放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而三叉路定点屠宰场从立项、选址到竣工验收,当时没有环保把关,也就没有从源头上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导致这个屠宰场环境污染严重,与邻里纠纷不断。

  另一个原因是在环保执法中,缺少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个别部门甚至干预执法,客观上造成了“执行难”。在实际执行中,业主称屠宰场的建立有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是合法的,现在搬迁就得补偿,同时要求解决新址征地、水、电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因此,要解决这样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单靠环保部门一家是无能

  为力的。

  四川省平昌县环保局30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近日深入3家城区、26家乡镇定点屠宰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困扰周围居民的环境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平昌县及时召开污染治理现场会议,依法关闭定点屠宰场1家,限期治理3家,补办环评文件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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