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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怎么办成了“药品批发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0:45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6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张涛、郭久辉

  记者近日在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农村采访时发现: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后,由村医开出的药价普遍比过去贵了10%至20%。农民感到纳闷,改革措施咋就成了
他们“治病难”的又一道“坎”呢?

  进药渠道统一了,价格却抬高了

  从1999开始,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局针对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指导失控局面,规范农村进药渠道,开始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体化药品配送中心”,对所辖村卫生所药品实行“统购分发”。记者从区卫生局一份管理方案上看到这样的规定:乡镇卫生院按药品进价3%-5%向村医收取购药成本费,村医不得外购药品,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左家坞镇卫生院院长申玉山等人告诉记者,过去村医自己随便进药,导致农村假劣药难以控制,一体化管理改革后局面出现好转。然而,一些村医反映,改为从乡镇卫生院进药后,进药渠道是规范了,但不少药品进价比药材公司涨了10%至20%。

  在左家坞镇大旺庄,村医皮之傅手里有两种不久前的进药价格清单,一种是镇卫生院提供的“统购价”,一种是丰润区药材公司和唐山市新华药材公司提供的批发价。两种清单显示几种常见药价格差别不小:每盒安痛定针剂,镇卫生院“统购价”是0.7元,而药材公司的价格则是0.5元;每支头孢拉啶,镇卫生院价格1元,药材公司为0.7元;每瓶复方茶碱,镇卫生院价格2.7元,药材公司为2.2元;每支胞磷胆碱钠注射液,镇卫生院价格15元,药材公司为10.05元。这几种药在镇卫生院售出时加价都超过20%。

  泉河头镇团山子村、七树庄镇闫家铺村、杨官林镇辛店子村等近十个村的村医们普遍反映,乡镇卫生院在进行药品代购时通过加价赚取利润,代购性质的“分发”变成了买卖性质的“批发”。

  吃亏的还是农民

  左家坞镇卫生院院长申玉山对价格差异的解释是,他们作为国营医院从药材公司进药需索要正式发票,所以贵一些,而个体村医一般不要正式发票,所以便宜。而记者以村医购药身份到定点向乡镇卫生院供药的丰润区药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总经理陈宝贵表示,要不要发票都是一个价。另一家定点供药单位唐山市新华药材公司刘经理也表示,不要发票打折不会超过2%。

  丰润区卫生局卫政科科长表示,他们并不了解一些乡镇卫生院在代购药品时违规加价的情况。

  一些村医说,乡镇卫生院在统购药品时“扒”了一层皮,把当地药价“炒”高了,而他们也不能赔钱,只好继续加价,将负担转嫁给农民。

  泉河头镇团山子村一位姓刘的女大夫说,由于多了乡镇卫生院这个中间环节,药价行情“打着滚儿”往上翻番:每支头孢拉啶,由药材公司批发价0.7元涨到2.8元;每支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由药材公司批发价10.05元涨到30元;每盒安痛定针剂,由药材公司批发价0.5元涨到2元。她说,这样的价格在整个丰润区村卫生所都是通行的。

  团山子村村民刘海丽等人反映,近几年,药费一个劲儿涨,老百姓都不敢看病了。虽然许多地方建起了实行批发价的大药房,但只能买一些治疗头疼脑热的西药片剂,需要打针、输液等,还得去村卫生所“挨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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