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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年实现郊县城市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2:52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郊县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中的实施意见》,引起广泛关注。记者今天上午进一步了解到,该《意见》不仅对开发新居民点作出了明确的政策限定,还一再要求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积极稳妥地组织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

  鼓励农民建多层公寓和联排房

  《意见》提出,在具体开发过程中,要按照镇村布局规划,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导,组织、引导分散居住的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聚居,鼓励农民建设多层公寓和联排住房,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同时,《意见》对新居民点的土地权属关系也作出了界定,其中,现状为国有土地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承担居民点建设任务的操作主体,房屋建成后,向居民个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状为撤组剩余土地的,在妥善处理农民问题后,按上述方式办理;现状为集体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的,按划拨方式办理,房屋建成后,向居民个人发放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使用集体农用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按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和程序操作,房屋建成后只对被拆迁农民供应,并严格审定价格,严禁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建成后向居民个人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四种模式打造南京新郊区

  按照规划,南京通过五年左右分两步实现郊县城市化目标:2007年郊县城镇化水平达67%以上,“三城九镇”集聚人口60万人;2010年郊县城镇化水平达70%、“三城九镇”集聚人口90万人,并按照规划推进50%的规划村居民点建设。要把雄州、淳溪、永阳建设成区域发展极的新三城,把禄口、汤山、铜井、汤泉、桥林、八百桥、横梁、白马、桠溪建设成为各具产业特色的九个中心城镇。

  《意见》还提出了建设新居民点的四类模式:社区集中模式即在近郊、重点城镇集中规划建设新型社区,既要规划建设适应中等收入人群需求的商品房小区,又要规划建设面向周边农民和吸引本地农民集聚的中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小区;拆迁安置模式则借助大型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和防灾需要,整体拆迁、集中建设新型居住区;中心村集中模式为在乡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提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水平,通过宅基地置换等方式,吸引零散的村落向中心村集聚;农村特色居民点模式是对具有山区、田园、圩区特色的村落,通过整治升级,保留地方和民族文化色彩,打造成传承历史文化的新型集聚区。(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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