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一居民冒充警察敲诈被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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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4:28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6日电(记者 汤计、张章):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居民刘三功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娼为借口,敲诈出入理发店的顾客,日前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0岁的被告人刘三功于2005年6月13日9时许,伙同一绰号"老八"(另案处理)的无业游民,在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一饭馆商量冒充警察,给进入理发店的
之后,"老八"租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刘三功身着警服,"老八"持有一警官证外皮,二人开车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等待"猎物"。当被害人王某某从一家理发店里出来后,二人便尾随至一居民小区,亮出"警察"身份,扭住王某某说其嫖娼,并向王索要罚款3000元人民币。刚刚从理发店染发出来的王与二人周旋,约好下午取钱的时间、地点后,便立即报了警。当天下午3时,刘三功与"老八"以为得逞,美滋滋地到约定地点取钱时,被真警察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三功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且在在押受审期间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因此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