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紧急通报吉林辽源“12.15”特大火灾情况 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5:10 公安部网站 | |||||||||
12月16日上午,公安部针对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要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动员各方面力量,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报指出,要推动行业、系统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建议政府立即召开教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再进行逐一检查,认真、细致、全面地排查火灾隐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至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整改不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彻底、遗留隐患甚至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个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手段,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各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采取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火灾预防常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逃生自救。 通报要求,消防部队要切实加强执勤备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针对冬季火灾扑救的特点,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基层官兵深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六熟悉”,开展实战和夜间演练,开展各种复杂条件下的救生、疏散、排烟、破拆以及现场救护等专业技能训练和技战术研究,切实提高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消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