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巨贪韩桂芝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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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5: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