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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爱警浓情如春风拂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6:24 公安部网站

  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把从优待警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实实在在为民警排忧解难,浓浓的爱警之情如春风拂面。广大公安民警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把“救助协会”建成“民警之家”,让受助者真正感受到家庭般的关爱

  “谢谢了,真的谢谢了!”发自肺腑的感谢,真切地表达了受救助民警和民警家属们此时的心情。9月14日,辽宁省公安厅领导将799.4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了全省147名公安英烈家属、因公负伤和患重病民警代表的手中。“我们的民警在因公牺牲或有重大伤病后,家属和子女没有了依靠,我们不能让他们成为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不能让英雄流血、流汗还流泪!”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发自内心的话语,充满了对广大公安民警深深的关爱。

  2003年初,经过努力,辽宁省成立了公安英烈救助协会。协会的成立使全省公安民警的优抚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协会成立当年即向因公牺牲的民警一次性发放抚恤金10万元,向烈士家属发放20万元,患重大疾病和因公负伤的民警也得到相应的救助。目前,协会基金已达3000余万元。两年多来,协会共集中发放救助金五次,救助民警1707名,发放救助金2334.1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协会的帮抚力度,辽宁省公安厅于今年2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安英烈救助协会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英烈救助金发放暂行办法》,提高了英烈协会的救助标准和范围。将因公牺牲民警的抚恤金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烈士的抚恤金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重要器官移植、非因公死亡、因病成植物人、半身瘫痪等都作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24日,经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协商,省公安英烈救助协会与其签订了民警因公牺牲、伤残保险协议。协会从基金中年度投入金额350万元,为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办理了因公伤亡团体保险。因公负伤致残公安民警、现役官兵按照等级划分给付的比例最高可获保险赔付25万元。

  在提高职级待遇上体现组织关爱,把民警的“最需要”作为解忧重点

  由于体制限制,公安民警的职级偏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3月,辽宁省委下发了贯彻中央1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同年8月4日,省委批准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市县两级公安局长的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公安局长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14个市公安局长顺利落实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职务,已经担任副县(市、区)长兼公安局长的43人也全部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增加科、处、厅级领导和非领导职数7642个,其中正处779个、正科2633个、副科2462个;省厅的国保、刑侦总队长,各市、县公安局国保、刑侦、治安等部门的主要领导都给予了高配。所有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中的副职干部,70%高配到正科以上。从优待警就要在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后顾之忧上下真功夫。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超负荷、生活无规律,一些民警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民警家属下岗、子女待业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民警家庭面临极大的困难。公安厅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坚持把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列入党委议事日程。

  省公安厅党委经与省劳动厅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协商,将解决民警配偶、子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纳入政府政策扶持范围,享受提供岗位援助、优先安排、自谋职业减免有关费用、优先贷款等优惠政策。这个政策为每位就业人员减少费用近千元。在解决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问题上,厅领导出面与省教育厅协调,积极争取对民警子女报考省属公安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2002年至2005年,共有民警子女845人被省属公安院校录取,被保送到公安院校就读的英烈子女达26人。

  2005年9月14日,辽宁省民警医疗专家库和定点医院正式建立。省公安厅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公安民警医疗专家队伍管理办法》和《公安民警医疗管理办法》,并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二院、省肿瘤医院、辽宁中医学院建立了民警医疗定点医院,80余名医疗专家组成了医疗专家库。民警负伤或患疑难病症在当地无力救治时,可直接请专家上门救治或到定点医院诊治。

  由于民警参加上级警衔晋升培训的费用较高,贫困县的民警们在享受晋衔喜悦的同时,心里也充满了苦水。为此,厅党委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凡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民警参加警衔晋升培训,费用减半。2001年至2005年,该政策共为3350名贫困地区民警减免培训经费近百万元。

  2003年前,由于多方面原因,地方财政部门拖欠民警工资累计达1.5亿元。“二十公”后,省公安厅加大了工作力度,在省委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困扰多年的拖欠民警工资的“老大难”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对于民警岗位补贴这一敏感问题,辽宁省厅党委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议,得到了重视。省委贯彻中央1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给予一线民警适当的岗位补助。目前,全省14个市局都建立了数额不等的一线民警岗位补贴标准。

  今年8月份,辽宁省受洪灾侵袭,辽宁省广大民警在全力抗洪救灾的同时,很多家庭也受灾惨重。省公安厅领导及时将50余万元慰问金和一批车辆、衣物、日用品等送到受灾单位和民警手中,使广大奋战在抗洪一线的民警备受激励,全身心地投入到抗洪救灾之中。

  在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上多策并举,在权益保障上体现关爱

  从优待警首先要知警,知警就要知心,要把民警的冷暖和尊严放在心中,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社会各界真正尊重他们,共同来关心爱护他们。然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公安民警受到不实投诉,是否得到及时正名?对民警在执法中受到侵害的,是否有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

  对于以上种种侵害民警正当权益的现象,辽宁省公安厅党委的工作思路非常清晰: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是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

  2003年6月,省公安厅经多方协调,成立了辽宁省保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制定了《保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立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在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按照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公安厅不断调整充实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并吸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领导作为该委员会特邀委员。同时,委托辽宁省平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民警维权代言人,实施法律援助,实现了由公安机关自我保护到借助社会力量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重大转变。

  近几年来,公安厅将落实民警休假和体检督导作为年终考评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统一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公安英模、“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民警”代表、“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到境外考察休假。14个市级公安机关,基本落实了年度民警体检制度。

  对于默默支持公安民警工作的优秀警嫂,公安厅党委没有忘记她们。今年9月10日至16日,省公安厅专门组织了“省级劳动模范”、“二级英模”以上的公安民警家属赴韩国休假,此行的26名公安英模家属们在领略异域风光的同时,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真诚爱护,进一步增强了支持丈夫工作的决心。

  省公安厅已连续三年在春节期间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慰问周”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走访民警家庭。三年来,共发放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1430万元。

  在搞好后勤保障上切实加大投入,夯实从优待警根基

  辽宁省公安厅近几年来在装备投放上做了大量工作,使基层的装备得到了较大改善。今年,公安部无偿为辽宁省派出所调拨警用车辆248台。省委、省政府也为全省公安派出所配备警用车辆250台、计算机1040台。同时,省公安厅以优惠价格为基层购置警务用车365台。与沈阳华晨金杯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为全省公安机关免费检修保养金杯和中华牌警务车,提供24小时排除故障服务。

  另外,2003年5月,辽宁省公安机关率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通了公安无线通信虚拟网,使广大公安民警和家属实现了免费通信。在保障基层警务活动上,增加了全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警务用车数量,目前已达1500台。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成倍增长的情况下,这不仅有效地保障了基层警务活动的开展,也大大减少了公安经费开支。后勤装备和办公条件的改善和投入既解放了警力,又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辽宁省各地民警收入差异较大。为缓解这一差距,使生活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民警的家庭生活有所保障,公安厅党委酝酿启动了“金盾手挽手”工程,已经制订工作方案,并确定了帮扶对象和帮扶重点。各级公安机关也自觉投身到了这项活动之中。与此同时,在省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经与省财政厅协商,联合下发了《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明确今年县级公安机关民警人均公用经费达2.1万元,三年内逐步过渡到人均23650元。这一标准的出台,彻底改变了辽宁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无标准的状况,为解决基层公安机关经费紧张的难题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公安厅还成立了全省警用物资被装调换中心,解决了民警服装发放和公安急用服装问题。今年前一段时间,省厅又为辽西北三市12个县的2059名民警送去价值350万元的警服、棉被、个人防护器材等装备物资,切实夯实从优待警根基。(人民公安报周左盾张喜明卢雪枫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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