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芝以受贿罪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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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7:56 CCTV《第一时间》 | |||||||||
下面我们再把视线转向备受关注的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案。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依法作出一 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 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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