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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防火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20: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朱玉、刘奕湛) 卫生部16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所属医学院校的安全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卫生部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查,限期整改。

  通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安全问题格外重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方面依法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项研究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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