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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举措为家禽业“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合肥是全省第一养禽大市,家禽业占畜牧业总产值近40%,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把禽流感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昨天合肥市出台十项举措,加速恢复和扶持全市家禽业发展。

  贷款支持

  首要措施是金融部门加大对市属范围内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散养农户的小额贷款支持。对省、市级龙头养殖、加工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散养农户的小额贷款,延长还款期限。

  减免税费

  税务部门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适当减免2006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和农户从现在到2006年5月底,畜牧兽医部门对家禽及禽产品检疫费、工商部门对从事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环保部门对养殖企业(户)排污费、建委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容部门对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市容管理费以及我省各级出台的家禽养殖、家禽加工企业和农户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全部免收。

  交通部门负责对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从现在到2006年5月底,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农户的道路运输工具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电力、供水部门优先保证养殖场、种禽场、禽类加工企业的生产用电、用水,并按农业最低价收费。

  无偿免疫

  另外的一些措施包括: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无偿提供给养殖户使用。对强制免疫发生的各项工作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获得《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现存栏2万套以上的本市种鸡、种鸭、种鹅企业给予补助。其余种禽场补贴按省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由县区负责落实;从2006年起,对投资建设机械化屠宰1000万只以上的禽业屠宰加工项目,列入市级产业化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从2006年起,对存栏2万套以上的本市种鸡、种鸭、种鹅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市财政按保费的40%给予补贴;市县级禽业协会、家禽经济合作社,优先列入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奖补范围,给予奖励,重点扶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推行规模化饲养、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方式转变。大力推行养殖小区建设,对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养鸡小区,每个奖补6万元等。

  (饶东平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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