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孩子有望“上学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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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每1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24个班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每2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6个班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昨天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合肥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的规定》,今后合肥新建小区的学生家长们有望不再为孩子上学难而苦恼。 根据该规定,规划预留的学校建设用地,由市教育、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校布局规划配套新建、改建或扩建学校。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学校,并与开发或改造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学校可以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自行办学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承担开发区域内的义务教育任务,并按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该规定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据介绍,截至2004年底,合肥市市区建成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共359个,仅配套建设学校15所,配套率为35.7%。 (本报记者 杨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