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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全面启动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决定贷款利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53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张书坚 记者 刘述波)“如果客户有过信用污点,即使开着宝马车来办房贷,银行也可能拒绝为之贷款。”建行省分行一负责人这样形象地解释个人征信系统。记者昨天从各商业银行了解到,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日前在哈尔滨市全面运行,现在去办理信用卡或办理个人贷款,银行将首先查阅客户的个人信用情况。

  据建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心刘主任介绍,该行从8月底开始正式启用央行个人征
信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三类内容,即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贷款信息,包括所有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包括所有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据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相当于为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信用信息。如果信用很好,则有可能得到银行在贷款利率上的优惠。因为个人征信系统所收集的信息,要保存较长年限,且不能擅自更改,所以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将会增加个人再次获得银行贷款、办理

信用卡或授信业务的难度。

  目前,建行省分行将根据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数据实行差别化利率,即对部分风险较高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将对其执行较高的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而对风险低、信用状况好、综合贡献高的客户将执行优惠利率。

  赵艳 雍奎云 本报记者 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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