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6处交通隐患路段被限期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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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0:59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姝) 从前天起,市交管局开始向36处存在重大交通隐患的道路逐一“派单”,要求36个路口的16个产权单位限期整改。通州漷县镇镇政府第一个接到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 据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漷县镇镇政府接到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为全国首份,上面写明:漷县镇辖区内金三角开发区内自建道路路口没有信号灯,交通设施不全
交管局设施处工作人员称,类似“重病”道路全市共有36处,多位于房山的周张路、怀柔和密云的琉辛路等,主要缺少下陡坡、急弯、线性诱导标、注意危险警示灯等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和标线。 据了解,交管局设施处将逐一向36处路段涉及的16个道路产权单位、管理部门下发监管通知书,其接到通知书后须在2到3个月内,完善修复所属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