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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体罚罪犯将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1:45 北京晨报

  6条禁令管束狱警

  晨报讯(记者 李婧)市监狱局颁布了“首都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如干警在执法工作中体罚罪犯,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职。“禁令”和《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出台的“六条禁令”将“严禁殴打或体罚虐待罪犯”放在首位。其他被禁止行为有“严禁对罪犯违规使用警械具、严禁私自向罪犯提供物品”等。与“禁令”同时颁布的《规定》更为详尽地解读了“禁令”内容。《规定》针对罪犯收监,罪犯的管理、释放,办理建议罪犯减刑、假释,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等23个执法环节,详细制定了干警应承担的责任及过错追究办法。

  根据《规定》,干警有要求服刑人员面壁、罚站等体罚行为的,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处分。干警接受罪犯及其亲友请吃喝的,接受礼品、钱物馈赠的,也将受到处罚。根据规定,干警接受罪犯及其亲友礼品、钱物馈赠,数额不满3000元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3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8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对于干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钱为罪犯谋取利益的行为,《规定》给予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数额满5000元以上的,干警将被开除公职。对于索要罪犯及其亲友财物的,根据情节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相关链接

  监狱民警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或体罚虐待罪犯。二、严禁对罪犯违规使用警械具。三、严禁私自向罪犯提供物品。四、严禁收受、借用罪犯或罪犯亲友财物。五、严禁酒后进监区、酒后驾驶机动车。六、严禁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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