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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炒房遭套牢朋友翻脸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3:4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两朋友相约炒房却“炒”上了法庭。双方去年投入5.5万余元下叉购房,可等了一年多,房子不见涨价,即使以原价出手也要亏本。为此,其中一人将对方告上渝中区法院,要求返还自己所交的2.7万余元。昨天,法庭调解失败。

  原告王女士听力不好,在一次买助听器的过程中,与销售人员杨女士结成朋友。去年6月,王约杨炒房赚钱,利益风险共享。两人在袁家岗某楼盘买下一套近40万元的房子,杨
支付了5.5万元首付款的一半2.75万元。户主名字登记的是王的丈夫罗某。

  此后,两人密切关注行情,期望早点脱手。可一年过去了,房价每平方米下跌200元。

  杨一直认为,因户主姓名是罗某,等于自己垫钱给王某夫妇买房。眼下又临亏本,她于今年7月提出要求:要王某给她出一张收据,意思是王某借了她2.75万元钱。王坚决不出收据,两人闹僵,于是打算退房,但要承担1.9万余元违约金,这又难谈妥。杨某告上法庭,要求王返还2.75万元。

  庭审中,双方几次争吵。王提议:两人中一人退股,房屋归对方所有,并给对方1万违约补偿。杨不答应。法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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