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逐步取消建筑领域包工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5:31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12月16日电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重庆举办的“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创新研讨会”上透露,从今年起,我国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农民工将基本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据介绍,“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此间谈到,建设部日前已出台文件,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明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到明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目前,我国经认可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约有7500家(占建筑企业总数的9.3%),在册劳务人员约290万人(占建筑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