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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寻亲”原是骗人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6:02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冯小平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核心提示] “给小孩找个好父母吧!”10天前,57岁的韩国新来到宁波,身后是他9岁的养女韩帅。“房子被拆,工作也没有了,孩子没法继续读书。迫于生活,我只得领着孩子四处流浪。现在年龄大了,已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便想把孩子送掉。”

  在宁波,韩国新的遭遇立刻引起市民极大的关注和同情,数百个电话涌向报道此事的当地媒体。可让人万万没有料到,韩国新此前曾到过青岛、济南、潍坊、南京等5个城市,均有类似“送人行动”,且已得到社会广泛帮助,仅在青岛得到的捐助就达数万元。

  应该说,今后几年里,父女的生活不成问题,且有不少工厂愿为韩国新提供工作,但让人不明白的是:韩国新为何还带着读小学的养女,辗转再来宁波求助?

  “破烂王”辗转宁波送养女

  12月6日上午,一个男子领着一位怯生生的小女孩,来到宁波某媒体。据当时接待的记者介绍,这名男子就是秦皇岛人韩国新,他脸上布满皱纹,身上的衣服很脏,而在他的身后,9岁的韩帅穿着红色风衣,很是可爱。两相对比,这对父女让人很是同情。

  韩国新介绍,韩帅是他9年前在秦皇岛一个垃圾中转站捡到的。寒冬季节,可怜的小女孩裹着一件毛毯,身上仅有一张小纸条,写着弃婴的出生日期:1996年9月25日。韩国新很是心疼,没有子女的他将女婴抱回了家。2000年10月29日,老韩在秦皇岛海港区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

  老韩介绍,他家境贫寒,把女儿拉扯大全靠捡垃圾。今年初,父女俩临时住的房子(别人给的)拆迁,两人一下子没了去处。无奈之下,韩国新求助媒体,期望能给女儿一个新家。

  上百位甬城人有收养意向

  也许是因为韩国新那份“超越亲情的博爱”,也许是因为9岁小女孩的“酸楚经历”。文章见报后,立即在甬城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天就有100多位热心读者打来电话,希望收养小韩帅。

  一位姓许的先生建议设一个小基金,以便妥善安排他俩今后生活。慈溪一家保温材料厂的老总来电说:“请转告韩国新别把小孩送掉,我可以解决他俩的住宿和工作,并安排小孩读书。”一位姓曹的女士让记者转告韩国新,愿每月给他们500元钱,并提供免费住宿。

  已到5个城市送过养女

  可是,当宁波媒体兴奋地联系韩国新时,才发现宁波是韩国新带着女儿游走的第6个城市,父女俩已流浪了9个月左右。他们先后到过济南、潍坊、青岛、南京等城市,每次都找到当地媒体称,“要为女儿找一个新家”。

  在青岛,经当地媒体报道后,不少好心市民纷纷捐款捐衣,更有不少市民“争抢”韩帅。韩国新相中了一家,但没多久,又将韩帅接回。韩国新称,对方家中已有一个儿子,韩帅可能受歧视。

  青岛媒体记者介绍称,社会各界对父女俩的捐款有数万元人民币,应该说父女俩近几年生活不成问题,且有不少工厂愿意为韩国新提供工作,但不知啥时韩国新离开了青岛,一路南下,来到宁波。

  老家已为女孩办过低保

  韩国新曾表示,他之所以出来流浪、要把孩子送掉,是因为在秦皇岛老家“无法生活下去了”。

  但韩国新所在的秦皇岛市港城大街街道办事处回应记者称,今年6月份,办事处已经为小韩帅办妥了低保手续,每月固定发给200元钱。对这些情况,远在外地的韩国新应该清楚。

  另外,记者从原来韩帅就读的秦皇岛市迎秋里实验小学了解到,韩帅在校的费用是全部免费的,学校师生平日对她也爱护有加。

  既然在秦皇岛有固定的低保收入,既然韩帅读书用不着出一分钱,既然已经在外面“募捐”到了至少数万元钱,韩国新为什么还要带着孩子四处流浪,并主动寻找媒体发布“孩子送人”的信息?

  对此,宁波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勇分析称,根据我国法律,“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韩国新这样带着养女到处寻亲,是违法的。更为可悲的是,韩国新的故事,已沦为向社会大众博取同情心的砝码。韩国新似乎已经把求助当成了一种职业,成为他的敛财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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