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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掉下屋顶是否狼狗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6:04 今日早报

  李能 项飞

  早报讯 昨天,湖州一位唐姓小伙子向笔者投诉:一条放养在屋顶的大狼狗,吓得他从屋顶跌落受伤,花了不少医疗费,于是通过司法途径索赔,但这桩官司因证据问题,难住了法官。

  唐先生称,他在吴兴区织里镇长安街一家美容店里打工。一天下午5点左右,他正在楼顶平台上收取晾晒的毛巾,这时,一条大狼狗突然从旁边窜出,朝他扑来,吓得他从楼顶掉到了下面的阳台上,造成脚跟粉碎性骨折,医疗费用先后花去两万多元。

  美容店的王老板说,这只大狼狗是旁边一家餐饮店里的,有70多公斤重,平时一直养在楼顶,没养狗证,以前也有好几次突然从人身旁窜出来,店里的清洁工曾多次被吓得不敢上楼顶。栓狗的铁链,也被挣断过好几次。王老板也曾多次找过对方,要求对方把狗管好,但大狼狗照常在屋顶“自由溜达”。

  事情发生后,小伙子的家人要求该餐饮店支付医疗费用,但遭拒绝。为此,小伙子家人将其告上了织里镇法庭。

  法庭的吴法官告诉笔者,当时狼狗没咬伤唐先生,这给取证带来困难,而且事发时,现场只唐先生一人,无法证明两者间的必然因果关系。之后经律师补证,虽证实这只狼狗有“前科”,但只是间接证据,缺乏最直接的证据。这类案件较少,如轻率处理,会影响公平,故将案子转到吴兴区法院。

  “找到直接证据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当时有摄像机将现场拍摄下来。”唐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笔者,事件发生的屋顶四周,有50厘米左右高的围墙,当时晾晒的毛巾在屋顶中央,没有意外,人不可能会越过围墙摔下来。民法规定,对于动物致伤损害的,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让狗的主人或相关责任人,举证没有伤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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