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地区交通道路“十条规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6:46 重庆时报 | |||||||||
1.校门附近道路至少施划一处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提示标线; 2.校门附近道路至少设置两块人行横道标志; 3.在校门前道路的两侧50~200米内分别设置限速标志;
4.在校门前道路的两侧50~100米内分别设置前方“前方有学校”的警示标志; 5.在小学校门前,道路的两侧50~100米内将分别设置“注意儿童”警示标志; 6.对校园门前两侧各100米范围道路内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停车条件的施划临时停车位(上、放学时段),无停车条件的则应设立禁停标志; 7.在校园门前道路(4车道以上主干道)设置黄色网格禁止停车线; 8.校园门前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段设置按钮式人行横道灯; 9.校园门前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 10.校园门前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人行过街天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