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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施行之后] 广西大规模整顿 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7:3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实习生邹克斌)广西自治区政府日前作出决定,八类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七类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坚决遏制煤矿事故频发的势头。目前,广西的矿井数已由1998年的2600多处下降至358处,预计到12月底将只保留178处。

  据介绍,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的八类矿井包括:超通风能力或超核定能力生产的;高瓦斯矿井或出现瓦斯异常现象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
正常的;企业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等。而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等七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目前,广西矿井共计358处,列入停产整顿的矿井有226处。截至11月底,各市、县政府实际已关闭110处。记者了解到,广西自治区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公安厅、工商局、环保局等单位已组成广西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兵分两路到全区产煤市、县开展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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