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学生决定书竟不盖公章,西南政法大学被告上法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7:40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重庆12月16日电】(记者郭立)西南政法大学学生雷激在一次纠纷中致伤同学后,被校方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是这份决定竟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校方却通知雷激离校。为此,雷激近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讨个公道。 今年20岁的雷激是西南政法大学统招的2003级应用法学院狱政管理专业学生。2005年6月下旬,与雷激同寝室的同学刘晗趁午休之机,翻看雷激的抽屉,被雷激发现。后来,雷
西南政法大学作出决定:给予雷激开除学籍处分,并于2005年11月7日送达雷激,可该文件未加盖学校公章。 雷激于当日向西南政法大学提出了书面申诉,请求给予从轻处罚,撤销该决定,恢复学籍。据雷激介绍,校方至今未作答复,并于11月12日口头通知他离校。 雷激不服,近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