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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买壳”公司借“壳”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8:56 无锡日报

  本报讯日前,市国税局在排查中,发现我市一些地区发生“买壳”公司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案件,并对此进行了严厉查处。

  调查表明,“买壳”公司在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以及作案分工等方面呈现五大主要特征:一是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买壳”原有的商贸公司,逃避严格的监管程序,直接获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二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注册变更登记,流窜作案;三是在骗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虚开的同时,以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形成正常申报纳税假象;四是作案时间短,一般只持续2、3个月即走逃;五是组织严密、分工细致,骨干成员多为外省籍惯犯,掌握一定税务知识,具有反侦察经验。

  市国税稽查局在严查严办这类案件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应提高警惕,谨防被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山水实习生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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