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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抢劫虫草店系列案一审张宝华等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00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6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张宝华一案。并于当天下午当庭宣判,判处张宝华、郑文、兰青羊3被告人死刑,张毅龙无期徒刑。

  上午,法庭就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张毅龙未审完的4起持枪抢劫案进行了法庭调查。同时就陈于龙私藏枪支弹药的罪行和张百珍转移赃物的罪行进行了法庭调查。6被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院为4被告指定的律师分别为他们做了辩护。中午12时30分,法庭休庭
。下午2时法庭继续开庭并当庭宣判。

  1、张宝华想保妻子和侄儿

  昨天早上,张宝华被带进法庭后,强装笑脸。法庭调查刚一开始。张宝华便抢着说,所有的事都是他指使干的,与张毅龙和张百珍无关。法庭调查结束,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时,他又请求法庭能够“宽恕”二人。

  在两天的庭审中,狂妄自负的张宝华说得最多的就是“都是我干的”、“是我指使的”。显然,他对自己的罪行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没什么可说的,还有什么意义?”他如是回答法官的提问。屡屡犯罪却没有落网,这使张宝华一伙更加胆大狂妄,疯狂抢劫作案,有时连续几个晚上进行抢劫作案。法庭在调查“8·30”一案时,张宝华说,选择在北大街作案,就是想向“九处”(刑警)挑战。在张宝华一伙的眼里,这辈子警察也抓不到他们。但是他忘了,再狡猾的狐狸最终也逃不出猎人的手心。就在他们自鸣得意时,警方张开的大网已悄悄收拢。如今他们全部落入法网,接受正义的审判。

  不论他如何包揽,张毅龙和张百珍都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郑文等被告人没有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进行辩解。

  2、4被告毫无悔罪表现

  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张毅龙4被告人为了自己的贪欲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肆意剥夺他人生命,视他人的生命为草芥。遗憾的是他们没有丝毫悔罪的表现。毫无悔意的郑文竟然说他的杀人行为是替杀害的人解脱。在疯狂抢劫作案前,郑文曾经两次自杀未成,他早就不再珍惜自己的生命,何况是他人的生命。“8·30”案件中的受害人之一王某是在虫草店门口卖牛奶的,当他们选好目标准备动手,王某却一连两天在虫草店门前与守店的郝某闲聊,他们没有行动。第三天,王某还在和郝某闲聊,这让郑文很恼火,心底尚存的一点人性转瞬即逝。3人闯进虫草店,开枪打死了郝某。幸亏王某命大,挨了一枪后保住了性命。

  死到临头,张宝华强装镇静和强硬。记者问:“想见孩子一面吗?”他说:“不想见。”再问:“想给孩子说句话吗?”他说:“不想。”是啊,一个罪行累累,背着7条人命的父亲,能给孩子带来什么美好的寄语呢?垂头丧气的兰青羊仅给孩子留下了一句话:“好好学习。”郑文则沉默着。

  3、法庭判决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下午2时,法庭再度开庭,审判长乔健宣读了判决书:

  被告人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张毅龙无视国法,恐其罪行败露,以刀刺、勒颈等手段,故意杀害3人,并将2人碎尸灭迹,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4被告人以持枪、持刀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大肆抢劫公私财物,抢劫价值8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上述4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被告人郑文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毅龙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应当从轻处罚。

  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宝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郑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兰青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被告人张毅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被告人陈于龙犯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被告人张百珍犯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由于被告人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张毅龙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岳某的亲属及被害人张某、王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4、案件留下的思考

  这个案件本身有什么特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本案审判长的乔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4人手段十分残忍,连自己的同伙、甚至亲威都要杀人灭口。从整个犯罪过程来看,他们的犯罪心理,在不断强化,危害性在不断增强。没有丝毫的畏罪心理,显出一种比较疯狂的状态。

  乔健说,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使张宝华等4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他们无视法律、无视他人的生命尊严,肆意践踏法律,剥夺他人生命,想通过不劳而获达到暴富的目的。这起案件对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破坏是严重的,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惶。今天案件的审理,不仅是对群众的交待,也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震慑。

  法律界人士还认为,4被告以开一家裤城为掩护,想要把赃款洗白,如果不是警方及时破案,他们将以此做掩护,达到洗钱的目的,这将掩盖他们以前的犯罪行为,而且也为他们今后犯罪行为的实施,包括身份发生改变,进行罪恶的资金积累打掩护,使他们的犯罪形式向更高层次的职业化犯罪发展。对社会的危害性可想而知。(作者: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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