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健康素质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候选示范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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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00 青海新闻网 | |||||||||
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健康素质,2003年以来,卫生部、民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创建,我省西宁市城中区在自我创建、省市全面评估和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了国家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现场重点复核。依据创建工作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受卫生部、民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联合领导小组委托,现进行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5年12月21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省创建活动联合领导小组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创建活动联合领导小组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西宁市西大街12号 青海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邮编:810000 2、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社区卫生处 邮编:100044 青海省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 示范区活动联合领导小组 二OO五年十二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