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不准掀摊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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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2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重庆讯据《重庆商报》报道,占道摆摊,城管不能再掀摊子砸挑子随意罚款了,应当教育优先,即使罚款,也要过罚相当,不能漫天要价。重庆市《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12月15日通过了该市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重庆市十万行政执法大军的这个“行动指南”,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执法的政府规章,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在该市的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野蛮执法
决定对对野蛮执法说不,指出行政执法要“人本执法”,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要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同时还要将违法当事人和其亲属区别对待。 决定对罚款说“不”,规定行政执法应教育优先,不得以罚代教,对违法程度显著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后果的当事人,以教为主,不给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困难群体,初次违法且违法程度与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依法给予警告处罚,原则上不罚款或者没收财物。 决定规定,行政执法人员野蛮执法、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行政首长将被问责。(金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