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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紧急通报吉林辽源“12·15”特大火灾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27 云南日报

  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徐京跃)公安部16日发出紧急通知,针对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指出,要推动行业、系统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建议政府立即召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本系统主管部门会议,通报辽源特大火灾事故情况,要求有关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所属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民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召开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依法提出开展自查的各项要求,促使单位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至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整改不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彻底、遗留隐患甚至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个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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