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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家民间机构筹资外来零散农民工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28 中国广播网

  民间机构成立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会,每人每次可申请2000-4000元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 湖北农民老余在北京做修鞋匠,属于无劳动关系农民工,按规定,他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但从明年起,如果生了大病,老余就不必太担心,因为他可以求助于北京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

  据新京报记者吴学军报道,昨日,在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网开通仪式上,北京富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刑文毅透露,在京12家为农民工服务的民间机构成立北京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管委会,筹集资金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无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只提供在京打工期间的医疗保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就把患大病、急病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保姆、小时工、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排除在外,而他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是迫切的。”富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悉,北京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管委会制定了基金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规定,农民工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该项基金,需填写一张医疗紧急救助基金申请表。每次每人可以申请金额为2000-4000元,在救助款到一个月内,申请人需提供救助款用途及相关票据。对急诊病人的特殊需求,由基金管委会讨论决定。

  刑文毅介绍,首批投入金额20万元已筹集到一部分,剩余款项将通过印制“我在城里的朋友”2006年历,向企业义卖筹集。“通过紧急救助基金的投入,希望带动医院、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源来共同帮助农民工,降低大病、急病给他们个人及家庭的生活带来的伤害,同时促进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刑文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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