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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委有关领导政风行风热线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9:43 桂龙新闻网

  “我想更改自己的民族,不知可不可以?”“我家庭困难,不知能不能申请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经费?”昨天中午,自治区民委领导到广西“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群众热线,就群众提出的更改民族和申请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自治区民委文教处有关负责人说,到2005年,我区一共通过特困少数民族优秀
学生入学专项经费,资助了1400名的特困少数民族优秀高中生和大学生。要享受这项经费补助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广西户口的少数民族;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地方中考并被大学或县级以上重点高中正式录取的;农村人口户口人均纯收入650元以下,城镇人口人均月收入在最低保障线以下的。符合三个条件的申请者可到当地民族行政部门领取有关表格,填写相应证明材料,出具有关证件等,民族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上报审批。

  “我想更改自己的民族,不知可不可以?”当天,一位群众咨询了这个问题。对此,自治区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不同民族公民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份,子女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超过20岁的不再更改民族。

  一位群众咨询,她是壮族的,丈夫是毛南族的,不知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生两个孩子?自治区民委有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家民族政策规定,夫妻双方的民族成份如果在总人口1000万以下的公民,可申请生两个孩子。但是,您属于壮族的人口,因为壮族的总人口已超过1000万,按照规定,你们不能生两个孩子。

  来源:当代生活报选稿:黄珊作者: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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