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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县成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12万农户实现以电代燃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2:30 黑龙江日报

  冯建维 刘忠民 记者 贾红路

  本报讯经过5年的建设,我省海林、孙吴、逊克、爱辉、东宁等5个县已全面完成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工程建设任务。目前,这5个县的水力发电总装机增加了3.526万千瓦,增加年发电量1.18亿千瓦时,可节约燃煤4.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万吨。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指中小水电资源丰富的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结合江河治理兴水办电,解决当地用电、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既保护了生态、改善了环境,还培育优势产业,带动关联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变当地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工程是统筹发电、供电和用电,协调扶贫、资源、生态和水利建设,有效解决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系统工程。

  “十五”期间,经国家批准,我省进行了5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从2001年起,该项目5年间累计完成投资4.9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72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2780万元,省水利基金2500万元,自筹及其它4.07亿元。通过一系列对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当地的高、低压网损、综合线损率、电网电压合格率等系列指标均得到大幅提高。日前,这些县分别按照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标准》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规程》相关指标的要求,通过了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共同组成的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目前,这5个县已经有12万农户实现了以电代燃料,年减少森林砍伐47万立方米。通过这5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成,当地水力发电总装机增加了3.526万千瓦,增加年发电量1.18亿千瓦时,可节约燃煤4.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万吨。同时,新增就业人数352人,拉动GDP7亿多元,年增税收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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