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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手为中医发展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5:16 深圳晚报

  我市着手为中医发展立法

  1344名医师的行为将被规范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现在,就连病人在医院煎药都不受法律保护,深圳必须通过立法来保证药效的每一个环节。”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全市中医立法启动会上表示,我
市现已着手制定《深圳市中医事业发展条例》,准备以立法手段规范全市现有121家中医、中西结合治疗机构和1344名医师。据悉,该条例已纳入我市2006年的立法计划。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中医事业在“十五”期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市、区政府共投入3.75亿元,使全市中医病床达到1009张,仅去年一年就完成了350万人次的治疗,占到了全市门诊总量的9.9%。但由于深圳的中医来自全国各地,素质习惯不一,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中医医疗行为无章可循,存在医师书写中医中药处方习惯不一,中药调剂技术与应付饮片习惯不一,煎用方法不一,技术要求不一等问题。

  为此,我市拟制定《深圳市中医事业发展条例》,用法律手段来提高中医在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同时用规范性文件来确定中医医疗机构的职能、中医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条件和准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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