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学生在要道上跑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倩报道:广东省教育厅前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活动尽量在校园内进行。 通知称:2005年11月14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发生在马路上出早操跑步的21名师生死亡、18名学生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农村学校如确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可以组织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但应避开交通要道,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