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鞋厂打工患血癌打工妹获赔二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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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17:35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河北省唐县女孩王娟(化名)2000年端午节后开始在安新县三台镇某鞋厂打工,到去年7月发现患上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保定职业病防治所根据王娟的职业接触史,结合临床症状及其他相关资料,确诊王娟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出具后,企业与王娟的家人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付给王娟诊治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4.6万元,作为经济赔偿。郭志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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