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我国确定“十一五”水利发展目标 据新华社电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17日举行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宣布了“十一五”期间我国水利发展的十大目标: 健全和完善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立洪水管理制度,确保大江大河、大型
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减少三分之一。 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73立方米降低到120立方米以下。 在充分挖潜的基础上,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56%提高到60%,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水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净增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36%降低至34%。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500万千瓦,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基本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水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初步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初步实现水利信息化。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 汪恕诚表示,“十一五”时期,我国水利工作将努力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水问题,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悉,我国水利建设“十五”计划期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25亿元,相当于1949年至2000年的总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