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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邻居发生纠纷后点燃炸药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0:5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与邻里间发生纠纷后不善于冷静处理,却采用极端的手段进行报复。近日,金寨县江店镇一村民被该县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该县江店镇船冲村村民许某(化名)多年前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与本村村民王某结怨。为报复王某,许某用3锭炸药、雷管、导火索等自制成爆炸装置,于1999年12月13日凌晨4时许,将爆炸装置安放在王某家卧室后墙根处,欲点燃炸药炸死王家人。当许某用打火
机点燃导火索,并奔跑100多米时即听到爆炸巨响,他则连夜外逃。不过,幸运的是,爆炸仅将王某家卧室后墙炸倒,屋内熟睡的3人未受到伤害。

  (长弓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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