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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上公示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1: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赵升) 昨天,市安监局开始向社会公示已受理但未审定的11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这些单位如被举报不具备批发销售资质,春节期间将禁止其进行经营活动。

  据介绍,本次公示期为7天,详情可登录市安监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查询。公示结束后,这些单位提交的材料还要接受审核、复核、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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