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陌生人借钱 初中生两次挨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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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1:25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洋) 不同意陌生人借钱,吉林市二十九中初二八班的张某两次挨打。 12月13日中午,吉林市二十九中初二八班的张某午休时间到学校的小卖店买零食,几个学生向他借钱,遭到拒绝后,给了张某一顿拳头。
“当时他们有4个人,没有一个我认识。”张某说,14日早张某去看病,诊断为耳道出血。在经过简单治疗后,张某的母亲吴某带着张某找到了学校,学校领导表示会严肃处理这件事,并很快找出了打人的康某,随后将其家长找到了学校。但没想到,张某此举遭到了报复。 14日晚学校下晚自习,张某正在教室打扫卫生,走进来3个陌生的成年人。“康某因为你被他父亲打了,我们找你唠唠,之后就把我拽走了。”张某回忆。在学校的操场上,几个等在操场上的人和那3人一起拳打脚踢,把张某打得昏过去。“当我醒来的时候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我满脸是血,就打车回家了。”15日早上,张某的母亲带着张某来到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张某颅底骨折、眼睛结膜下出血。 据吴某介绍,打人的康某已在14日离家出走,康某的家长现在已经对她表示了歉意,并拿来了2000元的医疗费。据学校学生处的董主任介绍,学校对这个事情也非常重视,现在已经在通过学生寻找康某,而且这个事他们也已经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董主任表示,按照学校的规定外来人员进出学校一定要到门卫处登记,但14日晚上并没有人在学校登记进入学校,打人者可能是跳墙进入学校的。在公安机关把事情处理完前,学校暂时还不能作任何的处理决定。 据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孙所长介绍,目前整个案件还在调查当中。(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