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遭车祸成植物人 获赔6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1:56 新文化报

  ■当事人是一名9岁女童

  ■这是白山市近年来交通肇事赔偿案中经过调解获赔最高的一起案件

  

  白山市女孩江娜(化名)是个天真、可爱又聪明的孩子,不到9周岁就上小学四年级了,然而一年多前的一场车祸却让她成了一个植物人。为此,江娜父母将肇事方告上法庭,索赔百万余元。近日,江娜终于拿到了67万余元的一次性赔偿款。据悉,这是白山市近年来交通肇事赔偿案中经过调解获赔最高的一起案件。

  

  飞来横祸 可爱女孩成植物人

  

  “娜娜是个非常聪明伶俐的孩子,不但琴弹得好,画也画得特别好。”江先生说。2004年9月5日,对江娜来说是个黑色的星期天。当日17时30分,江娜在父亲单位玩耍,三岔子林业局建筑公司一辆货车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江娜刮倒致颅脑损伤。经江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娜的父母不愿再去回忆当时的情景。“女儿躺在马路上,头上全都是血,我当时就以为女儿完了。”江先生说,他疯狂地抱起女儿往医院跑。当他的妻子付某在医院看到女儿一动不动躺在病床上时,顿时晕厥过去。事故发生后,江娜先后到三岔子林业局医院、通化市二○六医院和长春市吉大医院进行治疗。2005年5月18日,经白山市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江娜一级伤残,颅脑损伤十级。

  

  对簿公堂 索赔107万元

  

  江娜的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仅靠父亲一人的工资生活。事故发生后,江先生所在单位捐款2万余元。“刚开始三岔子林业局给拿了几万元治病,可对于已经成了植物人的娜娜来说是杯水车薪。”江先生说,在不到一年的治疗中,家里已经欠下了10余万元的外债。

  车祸后,江娜父母与肇事方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005年1月25日,江家将肇事方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康复治疗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1071098.57元。

  耐心调解 九龄童获赔67万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主审法官周萍告诉记者,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时,双方抵触情绪都非常强,肇事方认为最多只能赔偿30余万元,而这个数额是受害方完全不能接受的。“案件中肇事方是全省改制的一个试点企业,如果案件处理不好,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改制。而受害方是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我们在调查中获知,小女孩非常优秀有前途,拿到合理的赔偿是今后孩子治疗的保障。”周法官说,经过多次开会研究认为,尽最大努力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一次次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肇事方既从法律又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同意一次性赔偿江娜67万元。11月8日,双方在法院签定了民事调解书,不到3天,江家就将全部赔偿费领到了手。

  

  精心照顾 女童能发出声音了

  

  昨天下午,记者走进了江娜的家。江娜安静地躺在床上,床头上挂的是娜娜出事前健康活泼的照片。父亲江先生轻声地呼唤女儿:“娜娜,叔叔、阿姨来看你了!”可娜娜却什么都不知道。每天娜娜只能吃流食,不认识爸爸,也不认识妈妈,需要有两个以上的专人照顾她才行。为了防止她肌肉萎缩,江先生每天都坚持给娜娜按摩,半夜里要给她翻一遍身。

  “最近这两个月孩子强多了,每次她妈妈从外面回来,她都表现得特别激动,也能发出一些声音了,尿床时就会发出一些声音,你得给她换尿布才行,不然她就叫个不停。她还特别喜欢让人抱着,如果放下来,她也会不断地闹。”江先生微笑着说,最近,他又从网上查到一家治疗植物人的医院,过几天就准备带女儿去。“我们现在就把她当成是婴儿一样照顾着,只要有1%的希望,我们都要进行100%的努力,唤醒女儿是我们今后的惟一愿望!”

  本报记者 卢红 传印 通讯员 周萍 张伟(新闻编辑:曲兆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