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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工会法规将施行流动从业者有更多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2:3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7日讯(记者 孙镇镇 实习生 席敏)日前,经我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济南市第一部工会法规《济南市工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流动从业人员将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面得到更为具体的法律保障。

  《条例》针对进城务工等流动从业人员没有加入工会的问题,明确规定了流动从业
的劳动者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和吸收流动从业的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工会还将帮助、指导职工和流动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签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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