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IC卡工本费为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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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3:1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进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医保参保人员要到异地就医的,可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医疗保险系统IC卡。日前,省物价局核定了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卡15元,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该收费标准从11月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项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收费单位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