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好青年被捅成重伤”后续:捅伤刘峰的偷车贼获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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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3:49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16日讯(特约撰稿人张纲举)今日上午,从怀仁县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在盗窃摩托车时被人发现,拔刀将见义勇为的怀仁好青年刘峰捅成重伤的浑源县农民熊某(本报4月15日、16日曾作报道),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熊某携带万能钥匙和弹簧刀流窜到怀仁县天合小区盗窃一辆红色125型摩托车。在逃跑时,被闻声赶来的怀仁好青年刘峰抓住,被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犯罪行为,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