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不整改 一律顶格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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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15日发生特大火灾,悲剧引起卫生部、公安部高度重视。昨晚,成都多个消防检查组继续对全城各大医院进行明察暗访。 昨晚8时许,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指导科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查。检查组在外科住院大楼地下室水泵房发现,水带、水枪“不知去向”。在该大楼电梯口的防烟疏散通道,检查组发现2楼等处的常闭式防火门居然敞开着。执法人员责令值班人员立即整改。
昨晚9时,检查组对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查。检查组发现,该院住院大楼10、11楼消防探头已损坏。检查组责令院方限期整改。 “存在火患但限期未整改的医院,将一律实施顶格处罚!”据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称,对于被查出存在“违法堵塞消防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的医院,限期未整改的单位将一律被实施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医院负责人可能将被拘留。 另外,因存在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成铁中心医院、五冶医院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本报昨日报道)。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两家医院回访。成铁中心医院雷院长称,院方昨日上午紧急开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理。而在五冶医院,记者发现堵死安全出口的大铁门依然锁着,见到记者,护工才将铁门打开。下午5时许,该院办公室曾主任打来电话称,院方已开始整改,曾上锁的大铁门已拆除。 本报记者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