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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配货厂被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8:4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梁寰邓姣)一辆从配货厂驶出的货车竟然超载40.7吨。12月6日,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第二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厂开出了首张万元罚单。11月23日晚8时许,一辆牌号为渝A23737的货车,在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载货。配货完毕后,该厂工作人员在未对货车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允许货车驶出配货厂。当晚10时16分,当该车行至渝宜高速公路L20KM+550M处(鱼嘴路段)时,市高速公路执法六中队队员凭着工作经验,将货车拦下。经过称重,该车车货总重居然达65.7吨。据了解,该车核载为12.8吨,居然
载了53.5吨货物,超载40.7吨,超载率近320%。

  执法人员在对驾驶人进行相关处罚的同时,经过相关的调查,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开出了全市高速公路对具有配货功能的厂家的首张罚单,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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