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系列杀人案”续:用狗毁尸 俩恶徒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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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9:24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辽源讯(记者 赵春刚 通讯员 闻德发) 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宝山等3人系列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刘宝山、史松梅被判死刑,16日上午,2人已被押赴刑场,刘宝金被判死缓。 据法院审理查明,刘宝山等三人为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在5年时间里以欺骗的手段先后杀害5名女子。此后3人以合伙做生意为名,骗人钱财并杀人灭口,还从市场上买来黄狗
( 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