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各药店均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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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9:3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蕾)昨天,南京路步行街的世纪广场上,一群“白衣天使”正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讲解如何处理过期药品。为期七天的“家庭健康周”正式拉开帷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遍布全市19个区县的药店,全年接收市民处理的过期药品。 在现场,药监人员反复告诫市民:过期药品不能使用,也不能随意扔弃,更不许变卖。
一份针对“家庭小药箱”的问卷显示,在被调查的420位居民中,78.6%的家庭有备用药品,73.6%的家庭不注意药品储存条件,仅有17.2%的家庭定期清理储备药品。 | |||||||||